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28部分:矿山企业 (GB/T 32151.28-2024) 国家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28部分:矿山企业》由TC548(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深圳市海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郑州清能碳数据有限公司。
起草人:马翠梅 、孙亮 、褚振华 、贺婷婷 、于胜民 、张曦 、张昕 、张俊龙 、钟良 、何坚 、孙粉 、张宏伟 、黄忠 、周鲁立 、姚一帆 、傅宏伟 、王民忠 、袁昊 。
该标准规定了矿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边界、核算和报告范围、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 该标准适用于矿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