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30部分:水运企业 (GB/T 32151.30-2024) 国家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30部分:水运企业》由TC548(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中国船级社、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船舶信息研究中心(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深圳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迅隆船务有限公司。
起草人:黄世元 、周鲁立 、张逦嘉 、万晓跃 、孙峰 、张曦 、郭凯 、李大屹 、涂建华 、魏茂苏 、袁昊 、梁苗苗 、孟翠玲 、柴彤 、尚慧宁 、王静静 、唐志昂 、袁彦婷 、刘玉斌 、刘如云 、赵科 、石珣 、文逸彦 、汪文武 、徐葳 、刘艳 、章启祥 、耿佳东 、向可祺 、韩占猛 、宋晓晓 、孙国立 、高宏辉 、陈文波 、张琦 、郑一铭 、马兴磊 、曹博 、陈弓 、周万利 、陈伟民 、徐晗 、王瑞武 、姬云超 、李祖琳 、杨志荣 。
该标准规定了水运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相关的核算边界、核算步骤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 该标准适用于水运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