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22部分:畜禽养殖企业 (GB/T 32151.22-2024) 国家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22部分:畜禽养殖企业》由TC548(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建筑大学。
起草人:董红敏 、朱志平 、李玉娥 、王悦 、周元清 、孙亮 、张羽 、陈永杏 、尚斌 、马文林 、杨明 、尚慧宁 。
该标准规定了畜禽养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相关的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 该标准适用于畜禽养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