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电气设备 第1-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 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 (GB 9706.15-2008)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 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被标准 GB 9706.1-2020(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起草人:何骏 、黄嘉华 、陆锷 。
本部分适用于医用电气系统(见2.201的定义)的安全。本部分规定了为保护患者、操作者及环境所必需提供的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