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46部分: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 (GB/T 32151.46-2024) 国家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46部分: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由606(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华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德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木华清研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盛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宜昌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天津赛德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金凯循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赣州赛可韦尔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维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甘肃睿思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创新海(天津)认证服务有限公司、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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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规定了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边界、计量与监检测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 该标准适用于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该标准不适用于梯次利用、铅酸电池、燃料电池、液流电池处理处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