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工业和商用高压清洁器与蒸汽清洁器的特殊要求 (GB 4706.89-2008)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工业和商用高压清洁器与蒸汽清洁器的特殊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国家饮食服务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工商大学。
起草人:李继萍 、刘旭 、张诚彬 、吴林书 、洪咏平 、尚卫东 。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该章增加下述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压力不低于25X105Pa(25 bar)也不高于250X105Pa(250 bar)的高压清洁器,其高压泵传动装置的输入功率不超过10kW。本部分也适用于水箱有效容积等于或大于1.5L的蒸汽清洁器,即使其压力低于25X105Pa(25bar)。
本部分还适用于上段所述范围内的固定式器具。
本部分也适用于采用其他能源形式代替电动机的器具,但必须考虑其效应。
修改;
用下述内容替代注3的最初两段:
——包含在加工设备中的器具;
——打算使用在经常发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蒸汽或可燃气等)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