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皮肤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85-2008)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皮肤器具的特殊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香港飞利浦电子有限公司、广州日用电器检测所等。
起草人:黄文秀 、彭咏添 、陈子良等 。
本部分涉及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装有向皮肤辐射紫外线和红外线的发射器的电器的安全。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皮肤晒黑店、美容店及类似场所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