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步行式和手持式草坪修整机、草坪修边机的专用要求 (GB/T 4706.54-2008)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步行式和手持式草坪修整机、草坪修边机的专用要求》由TC68(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已被标准 GB/T 3883.403-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起草人:刘江 、李邦协 、李宏照 。
本部分适用于步行式和手持式草坪修整机、草坪修边机,其具有非金属纤维绳的切割元件或自由回转的非金属切割器件,分别以不大于10J 的动能,由站立的操作者进行割草作业,它们的额定电压交流不大于250V或直流不大于50V。只要适用,本部分涉及所有人员在正常使用和合理预见的误用修整机中出现的一般危险。注101: 要注意到在许多国家中,国家负责健康、劳动保护的部门,国家水资源部门和类似部门另规定有附加要求。本部分不适用于:—切割器件不同于上述切割器件的剪刀型草坪修整机和草坪修边机;—自进型草坪修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