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风扇的特殊要求 (GB 4706.27-2008)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风扇的特殊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广东美的环境电器事业部、深圳市联创事业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柳荣贵 、王攀 、陈汉桂 、赖春生赖伴来廖泓斌罗理 。
本部分涉及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风扇的安全。
本部分也适用于和风扇一起提供的独立控制部分。
非家用但对公众来说仍可能造成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范围内使用的器具,也包括在本部分的范围内。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家庭和家庭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