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 第9部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的诊断 (GB 17057-1997) 国家标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 第9部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的诊断》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山西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此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的诊断总则及处理原则。此标准适用于各种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所引起的心脏病。对非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所致的心脏病的诊断,也可参照此标准。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 第9部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的诊断 (GB 17057-1997) 国家标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 第9部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的诊断》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山西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此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的诊断总则及处理原则。此标准适用于各种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所引起的心脏病。对非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所致的心脏病的诊断,也可参照此标准。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