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2部分:数据元素集 (GY/T 350.2-2021) 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业分类所属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浙江传媒学院、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未来电视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忠炤、郑冠雯、聂明杰、李庆国、王志豪、张玮、李鸣、唐志燕、遇琪、俞定国、诸葛海标、杨阳、殷楚冬、黄瑞婷、景生军、邱波、胡暐宸、刘晓敏、邱文状、葛进平、王祎
本文件规定了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中的数据元素。本文件适用于互联网视听服务大数据系统和业务的规划、设计、实施、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