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节目音频响度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GY/T 377-2023) 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业分类所属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中国传媒大学、央广新媒体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喜马拉雅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倾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南平安小精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哔哩哔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泰雷斯系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起草人:宁金辉、张建东、刘汉源、邓向冬、王兰岚、孙琳、王晟、杨威、苑学成、李厦、王惠明、孙文涛、张伟、李向荣、郝蔚、郭晓强、郭晓、司凯威、周芸、吕亚东、刘华平、潘照胜、王晋元、黄荣、韩嫕、李锐、郑翰超、卢海波、韩建、梁晓猛、罗红、阮泽凯、李鸣扬、于磊、李文武、马英武、王喆润
本文件规定了网络视听节目音频响度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非直播类网络视听节目的制作、分发和接收,直播类网络视听节目参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