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4部分:托盘堆垛车、双层堆垛车和操作者位置起升高度不大于1 200 mm的拣选车 (GB/T 26949.4-2022) 国家标准《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4部分:托盘堆垛车、双层堆垛车和操作者位置起升高度不大于1 200 mm的拣选车》由TC332(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龙工(上海)叉车有限公司、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分公司。
起草人:黄晓平 、王丹 、周素华 、赵春晖 、王英 、傅敏 、马乙 、王军 、罗家福 、王胜乾 、马广荣 。
此标准规定了验证以下工业车辆稳定性的试验方法:托盘堆垛车;双层堆垛车;操作者位置起升高度(平台地板离地高度)不大于1200mm的拣选车。
此标准适用于带有可倾斜或不可倾斜门架或货叉,额定起重量不大于5000kg的同类型工业车辆。
此标准也适用于在相同作业条件下装有载荷搬运属具的同类型工业车辆,以及装有附加载荷提升装置的操作者位置起升高度不大于1200mm的拣选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