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12部分:搬运6 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伸缩臂式叉车 (GB/T 26949.12-2021) 国家标准《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12部分:搬运6 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伸缩臂式叉车》由TC332(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龙合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龙工(上海)叉车有限公司、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建超 、王丹 、余鹏程 、杜晓莉 、杨静 、赵春晖 、马乙 、刘利明 。
此标准规定了验证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空载或满载货运集装箱的伸缩臂式叉车稳定性的试验方法。
此标准适用于装有吊具(顶部起吊和侧面起吊)的伸缩臂式叉车,用于可交换式车厢、半挂车或其他承载装置进行集装箱搬运。
此标准不对伸缩臂式叉车(见ISO 22915-11)和越野型伸缩臂式叉车(见ISO 22915-14)规定要求。
此标准不适用于搬运有可移动重心的集装箱的叉车(见ISO 3874)。
此标准不适用于搬运货运集装箱的带门架的平衡重式叉车(见ISO 229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