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驱动工业车辆用燃料电池发电系统 第1部分:安全 (GB/T 41134.1-2021) 国家标准《电驱动工业车辆用燃料电池发电系统 第1部分:安全》由TC342(全国燃料电池及液流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北京上电科赛睿科技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大学、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神力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国鸿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新研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捷氢科技有限公司、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合即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长征天民高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氢璞创能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邢丹敏 、李晓楠 、张宝 、马天才 、侯明 、俞红梅 、潘牧 、张亮 、卢琛钰 、王刚 、刘建国 、李赏 、李松丽 、何云堂 、刘楠楠 、燕希强 、周斌 、齐志刚 、陈沛 、曹寅亮 、靳殷实 、黄平 、刘然 、朱俊娥 。
此标准规定了电驱动工业车辆用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安全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采用气态氢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和直接甲醇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电驱动工业车辆。
此标准适用于燃料电池驱动用于搬运、推顶、牵引、起升、堆垛或码放各种货物的工业车辆,如叉车、单斗装载机等。
此标准适用于3.8和图1所定义的燃料电池发电系统。
此标准适用于室内和室外使用的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150V的直流型燃料电池发电系统。
此标准涉及的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其燃料源容器永久地附在工业车辆或燃料电池发电系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