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电气设备 第2-29部分:放射治疗模拟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GB 9706.229-2021)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29部分:放射治疗模拟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46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设备制造厂。
起草人:焦春营 、王培臣 、缪斌 、谢士兵 、王权 、曾正华 、谢涛 。
GB 9706的本部分适用于放射治疗模拟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以下简称ME设备。
若某一条款或子条款特有地旨在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则该条款或子条款的标题和内容 将予以说明。若不是这种情况,则该条款或子条款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
除通用标准的7.2.13和8.4.1外,本部分范围内的ME设备或ME系统的预期生理效应所导致的 危险在本部分中没有具体要求。
注:参见通用标准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