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 环境绩效评价 指南 (GB/T 24031-2021) 国家标准《环境管理 环境绩效评价 指南》由TC207(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合肥东方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源清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起草人:黄进 、林翎 、丁毅 、杨振强 、王瑜 、管永银 、张晓昕 、潘志成 、王顺祺 、赵家柱 、赖梅东 、赵仕堂 、单丽丽 。
此标准为在组织内设计和实施环境绩效评价(EPE)提供指南。适用于任何组织,无论其类型、规模、地域和复杂程度如何。
此标准没有设立具体的环境绩效水平。
组织可根据此标准中的指南,采用自己的方法实施环境绩效评价(EPE),包括履行其符合法律和其他要求的承诺、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
注:此标准为通用标准,未包括评价或衡量不同行业或学科领域不同环境影响的具体方法的指南。对于具体行业的问题、不同主题或不同学科领域,组织通常需要参考其他来源的附加信息和指南,具体根据其活动的性质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