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体系 通用实施指南 (GB/T 24004-2017) 国家标准《环境管理体系 通用实施指南》由TC207(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国家认监委认证技术研究所、北京新世纪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易初标准技术有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起草人:黄进 、王顺祺 、王瑜 、杨振强 、杨晓涛 、刘克 、林翎 、刘建峰 、张晓昕 、朱立本 、吕元 、李金梅 、孙亮 、糜建青 、任贤全 、曾奕聪 、顾军 、童清泉 。
此标准为组织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一个坚实的、可信的、可靠的环境管理体系提供了指南。此标准可供寻求以系统的方法管理其环境责任的组织使用,从而为“环境支柱”的可持续性做出贡献。
此标准可帮助组织实现其环境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这些结果将为环境、组织自身和相关方带来价值。与组织的环境方针保持一致的环境管理体系预期结果包括:
--提升环境绩效;
--履行合规义务;
--实现环境目标。
此标准中的指南可以帮助组织提升其环境绩效,并将环境管理系统的要素融入其核心业务过程中。
注:虽然环境管理体系无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问题,但是当组织寻求实施整合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可包括这些问题。
此标准适用于任何规模、类型和性质的组织,并适用于组织基于生命周期观点所确定的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
此标准能够全部或部分地用于系统地改进环境管理,其作用是提供概念和要求的附加说明。
尽管此标准中的指南与标准GB/T 24001环境管理体系模式一致,但它不拟对GB/T 24001的要求作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