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 (GB 39800.1-2020) 国家标准《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由TC11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450(应急管理部)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3M中国有限公司、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梅思安(中国)安全设备有限公司、福建春晖服装科技有限公司、中科贝思达(厦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杨文芬 、宫国卓 、罗穆夏 、黄海俊 、赵宇宏 、太文哲 、李屹高 、宋西全 、孔媛 、潘丽金 、陈澍 。
GB 39800的本部分规定了个体防护装备(即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总体要求,包括配备原则、配备 流程、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估、个体防护装备的选择、追踪溯源、判废和更换、培训和使用等。
本部分适用于各用人单位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本部分不适用于各用人单位消防用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