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3部分:冶金、有色 (GB 39800.3-2020) 国家标准《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3部分:冶金、有色》由TC11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450(应急管理部)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部国际交流合作中心、3M中国有限公司、霍尼韦尔安全防护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优普泰(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永霏特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起草人:童遂放 、褚小丽 、贝峰 、孙广慧 、聂常青 、李盛 、蔡忠 、邓黎黎 、顾新 、吴银 、李文辉 。
GB 39800的本部分规定了冶金、有色行业各用人单位个体防护装备(即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总体要求、危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估及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
本部分适用于冶金、有色行业的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本部分不适用于采矿、选矿行业及冶金、有色行业各用人单位消防用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