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机械 喷雾机的环境要求 第4部分:固定式和半移动式喷雾机 (GB/T 39515.4-2020) 国家标准《农林机械 喷雾机的环境要求 第4部分:固定式和半移动式喷雾机》由TC201(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01SC1(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植保与清洗机械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江苏大学、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泰州樱田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起草人:吴春笃 、张铁 、杨学军 、周金俊 、陈小兵 、周海燕 、贾卫东 、何丽虹 、董祥 、靳晨 、严荷荣 、陈俊宝 。
GB/T 39515的本部分规定了固定式和半移动式喷雾机(见3.1和3.2定义)的使用过程中(包括制造商能够预见的误用)对环境污染潜在风险降低到最小的技术要求和验证方法。
这种喷雾系统通常是由独立的部件(主药液箱、泵和施药装置)组合装配在固定装置上(固定式喷雾机)或移动装置上(半移动式喷雾机)组成的。
本部分不适用于密闭空间处理用的喷雾机。
本部分与规定了各类喷雾机的设计与性能通用要求的GB/T39515.1一起使用。如本部分规定的要求与GB/T39515.1规定的内容不相同,属于本部分适用范围的喷雾机优先遵循本部分的规定。本部分不包含安全方面的内容,安全方面的要求见ISO4254-6。
本部分不适用于其发布日期之前生产的喷雾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