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机械 喷雾机的环境要求 第3部分:灌木与乔木作物用喷雾机 (GB/T 39515.3-2020) 国家标准《农林机械 喷雾机的环境要求 第3部分:灌木与乔木作物用喷雾机》由TC201(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01SC1(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植保与清洗机械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台州信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山东华盛农业药械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欧森机械有限公司、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富士特有限公司。
起草人:陈健 、严荷荣 、崔景国 、刘仙德 、周海燕 、薛新宇 、汤根法 、陈建康 、张铁 、董祥 、郭凤江 、靳晨 。
GB/T 39515的本部分规定了灌木与乔木作物用喷雾机(见3.1定义)及其他类似作物用喷雾机使用(包括制造商能够预见的误用)过程中环境污染潜在风险降低到最小的技术要求和验证方法。
本部分不适用于灌木和乔木作物用人力背负喷雾机。
本部分与规定了各类喷雾机的设计与性能通用要求的GB/T39515.1一起使用。如本部分规定的要求与GB/T 39515.1规定的内容不相同,属于本部分适用范围的喷雾机优先遵循本部分的规定。本部分不包含安全方面的内容,安全方面的要求见ISO4254-6。
本部分不适用于其发布日期之前生产的喷雾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