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烟气脱硝喷氨混合系统 (GB/T 34339-2017) 国家标准《燃煤烟气脱硝喷氨混合系统》由TC275(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浙江大学、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建中环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浩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郑成航 、高翔 、吴卫红 、王凤君 、郦建国 、孟炜 、翁卫国 、朱全勇 、张涌新 、付智明 、蒋善行 、温卿云 、许月阳 、王少权 、黄海鹏 、赵健 、张成健 。
此标准规定了燃煤烟气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喷氨混合系统的技术要求、检验验收、标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此标准适用于喷氨格栅(AIG)、喷氨静态混合器等燃煤烟气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喷氨混合系统,其他脱硝喷氨混合系统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