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烟气脱硫装备运行效果评价技术要求 (GB/T 34605-2017) 国家标准《燃煤烟气脱硫装备运行效果评价技术要求》由TC275(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浙江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江苏新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高翔 、薛建明 、林翎 、吴学成 、黄进 、朱跃 、顾建清 、朱廷钰 、郑成航 、易斌 、燕中凯 、付智明 、张涌新 、薛志刚 、岳涛 、李玉然 、刘英华 、程俊峰 。
此标准规定了燃煤烟气脱硫装备运行效果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评价要求、评价方法、评价报告。
此标准适用于燃煤电站锅炉烟气湿法脱硫装备(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氨法脱硫、海水法脱硫等)以及干法/半干法脱硫装备的运行效果评价。其他领域烟气脱硫装备运行效果评价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