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烟气脱硫设备 第3部分:燃煤烟气海水脱硫设备 (GB/T 19229.3-2012) 国家标准《燃煤烟气脱硫设备 第3部分:燃煤烟气海水脱硫设备》由TC275(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北京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吴树志 、高翔 、陈玉乐 、路增林等 。
GB/T 19229的本部分规定了燃煤烟气海水脱硫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工艺系统、技术要求、检验验收、标牌、标志、包装、运翰和贮存等内容。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燃煤火电厂锅炉或供热锅炉同期建设或已建锅炉海水脱硫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其他行业的燃煤、燃油、燃气锅炉尾气处理适合采用烟气海水脱硫措施时可以参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