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烟气脱硫设备 第2部分:燃煤烟气干法/半干法脱硫设备 (GB/T 19229.2-2011) 国家标准《燃煤烟气脱硫设备 第2部分:燃煤烟气干法/半干法脱硫设备》由TC275(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75SC1(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环境保护机械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学、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求是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葛介龙 、高翔 、王剑波 、王金武 、姜圆 、王少权等 。
GB/T 19229的本部分规定了燃煤烟气干法/半干法脱硫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工艺系统、技术性能要求、检验和验收、标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本部分是用于钙基吸收剂的燃煤烟气干法/半干法烟气脱硫设备,燃气、燃油、垃圾和生物质燃烧以及冶金、建材等工业炉窑的尾部装设的干法/半干法烟气脱硫设备也可以参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