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与海上技术 船舶防污底系统风险评估 第1部分:船舶防污底系统用防污活性物质的海洋环境风险评估方法 (GB/T 34033.1-2017) 国家标准《船舶与海上技术 船舶防污底系统风险评估 第1部分:船舶防污底系统用防污活性物质的海洋环境风险评估方法》由TC137(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起草人:邓丽娟 、杨龙霞 、浦骏业 、陆巧云 。
GB/T 34033的本部分规定了船舶在其使用寿命中应用的使海洋环境免受防污活性物质潜在负面影响的防污底系统的风险评估方法。淡水环境可参考本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除特定物质的危险性、毒性或使用限制的特殊评估试验方法以外的评估方法,同样也适用于除使用特定物质的防污底系统的效力评估方法以外的方法。
本部分不涉及下列内容:
——在船舶建造、船舶维护和维修或船舶改造过程中的敷用和去除阶段,防污底系统中的防污活性物质的风险评估;
——基于《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2004)》要求,旨在控制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中的有害水生生物及病原菌的防污底系统;
——防污底系统中适用于打捞的打捞装置、浮标及浮筒,以及用于渔业及水产业的设备(捞网/笼等);
——适用于以防污底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为目的的防污底系统的小型试验;
——意外泄漏事故中防污活性物质的风险评估,如海上运输中发生的倾泻或从河道及/或沿海设施向海洋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