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与海上技术 船舶防污底系统风险评估 第2部分:使用防污活性物质的船舶防污底系统的海洋环境风险评估方法 (GB/T 34033.2-2017) 国家标准《船舶与海上技术 船舶防污底系统风险评估 第2部分:使用防污活性物质的船舶防污底系统的海洋环境风险评估方法》由TC137(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起草人:邓丽娟 、杨龙霞 、浦骏业 、陆巧云 。
GB/T34033的本部分规定了在船舶使用寿命期间保护海洋环境不受船上有意使用防污活性物质的防污底系统的潜在不利影响的风险评估方法。也可对此方法进行修改用于淡水环境。
本部分适用于除危害评估的具体试验方法以及特定防污底系统的建议使用限制以外的评估方法,同样也适用于除使用特定物质的防污底系统的影响评估方法以外的评估方法。
本部分不包括防污底系统在下列情况下的应用:
——在船舶建造、船舶维护和维修或船舶改造过程中的敷用和航行阶段的应用;
——基于《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2004)),旨在控制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中有害水生生物和病原体系统的应用;
——用于渔业的打捞装置、浮标和漂浮物的防污底系统以及用于渔业和水产业(网/笼等)设备的应用;
——船舶防污底系统的试验片和用于防污底系统研究开发的小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