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防护仪器 用于放射性物质光子探测的高灵敏手持式仪器 (GB/T 34142-2017) 国家标准《辐射防护仪器 用于放射性物质光子探测的高灵敏手持式仪器》由TC30(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0SC3(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辐射防护仪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厦门美亚中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京长 、郑鹏 、凌冬根 。
此标准适用于探测和定位发射光子的放射性物质的手持式仪器。这些高灵敏仪器的设计目的主要用于探测由放射性物质非法贩运或非故意转移引起的在正常本底范围内的细微变化。与袖珍式仪器(见GB/T 31835-2015)相比,高灵敏仪器允许扫描大体积物项,例如:车辆或集装箱。为了监测检查点或危险区域,这些仪器也允许以固定或暂时固定的无人值守方式使用。
这些仪器也提供由光子辐射产生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指示值。然而,此标准不适用于GB/T 4835.1-2012和GB/T 13161-2015涉及的辐射防护仪器的性能。
这些仪器可提供下述附加功能(未包括GB/T 31837-2015规定的专用于核素识别的便携式仪器的所有特性):
--当在移动中使用时,抑制天然本底波动;
--根据关注点对天然放射性物质(NORM)报警或医用放射性核素报警进行分类;
--远程提供源分类数据(包括有限光子谱)。
此标准的目的是建立性能要求,包括:物理特性、一般试验条件、辐射特性、电气安全和环境条件。为了确定仪器是否满足此标准的要求,此标准提供了可接受试验方法的实例。试验结果为用户提供辐射探测仪器可靠探测光子源能力的信息。
仪器获得满足或超过此标准规定技术要求的工作性能取决于正确地建立合适的工作参数、实施校准、执行适宜的响应试验和维护程序、对操作人员提供正规培训以及制定考虑到仪器局限性和能力的操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