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防护仪器 氡及氡子体测量仪 第3部分:氡子体测量仪的特殊要求 (GB/T 13163.3-2014) 国家标准《辐射防护仪器 氡及氡子体测量仪 第3部分:氡子体测量仪的特殊要求》由TC30(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0SC3(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辐射防护仪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邢雨 、容超凡 、杨静 、魏可新 。
GB/T13163的本部分规定了测量室外、住宅和工作场所(含地下矿井)中气载短寿命氡子体的体积活度和/或其环境潜能浓度仪器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基于抓取采样、连续采样技术和电子积分测量方法的几乎所有类型的电子仪器。对采样装置(如过滤器)上的活度测量可在采样期间或采样周期完成之后进行。
在 GB/T13163.12009中规定了用于测量的各种类型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