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防护仪器 氡及氡子体测量仪 第4部分:含氡同位素及其子体参考大气的产生设备(氡环境试验系统) (GB/T 13163.4-2014) 国家标准《辐射防护仪器 氡及氡子体测量仪 第4部分:含氡同位素及其子体参考大气的产生设备(氡环境试验系统)》由TC30(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0SC3(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辐射防护仪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邢雨 、容超凡 、杨静 、魏可新 。
GB/T13163包括了氡及氡子体测量仪试验和校准的一般特性,还规定了为证明仪器合格而进行的型式试验。GB/T13163.2-2005和GB/T13163.3-2014描述了这些型式试验。本部分只涉及测量气体中220Rn和222Rn同位素及其短寿命子体的仪器和相关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在参考氡气中试验氡及氡子体测量仪所需的氡环境试验系统(STAR)。下列条款既不能解决建立产生氡及其子体参考气体环境所用设备有关的所有问题,也不能描述使用的所有方法,但可以指导遇到这些问题的人能够在所有有关知识中选择可采用的最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