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3部分:气球与飞艇场所 (GB 19079.13-2013) 国家标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3部分:气球与飞艇场所》由451(国家体育总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体育总局。
起草单位: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吴功玉 、李勇军 、郭福林 、朱庆辰 。
GB 19079的本部分规定了载人气球与飞艇场所开放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气球与飞艇场所。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3部分:气球与飞艇场所 (GB 19079.13-2013) 国家标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3部分:气球与飞艇场所》由451(国家体育总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体育总局。
起草单位: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吴功玉 、李勇军 、郭福林 、朱庆辰 。
GB 19079的本部分规定了载人气球与飞艇场所开放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气球与飞艇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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