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28部分:武术散打场所 (GB 19079.28-2013) 国家标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28部分:武术散打场所》由451(国家体育总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体育总局。
起草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罗卫民 、郑企平 、李永强 、李印东等 。
GB 19079的本部分规定了向社会开放的武术散打场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各类武术散打场所。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28部分:武术散打场所 (GB 19079.28-2013) 国家标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28部分:武术散打场所》由451(国家体育总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体育总局。
起草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罗卫民 、郑企平 、李永强 、李印东等 。
GB 19079的本部分规定了向社会开放的武术散打场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各类武术散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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