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柴油(V) (GB 19147-2013) 国家标准《车用柴油(V)》由624(国家能源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已被标准 GB 19147-2016(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起草人:倪蓓 、龙军 、李文乐 、张建荣等 。
此标准规定了车用柴油的术语、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取样、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安全。适用于压燃式发动机汽车使用的、由石油制取或加有改善使用性能添加剂的车用柴油。不适用于以生物柴油为调和组分的车用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