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柴油 (GB 19147-2009) 国家标准《车用柴油》由TC280(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80SC1(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 19147-201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高桥分公司。
起草人:倪蓓 、林荣兴 。
此标准规定了由石油制取的,或加有添加剂的车用柴油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此标准不涉及含有生物柴油调合组分的产品,对于含有生物柴油调合组分的产品执行相关的标准和规定。此标准所属产品适用于压燃式柴油发动机汽车。但可不包括GB 19756 中所规定的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符合此标准要求的车用柴油可以满足国家第Ⅲ阶段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