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 (GB 19756-2005) 国家标准《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此标准规定了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柴汕机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员方法。
此标准适用于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装用的柴汕机及其车辆。
若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装用的柴油机已按GB17691一2001《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通过型式核准,则该车型装用的柴油机可不按木标准进行型式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