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柴油(Ⅳ) (GB 19147-2013) 国家标准《车用柴油(Ⅳ)》由TC280(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 19147 -201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等。
起草人:倪蓓 、龙军 、付兴国 、张建荣 、徐小红 、黄燕民等 。
此标准规定了车用柴油的术语、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取样、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安全。适用于压燃式发动机汽车使用的、由石油制取或加有改善使用性能添加剂的车用柴油。不适用于以生物柴油为调和组分的车用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