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GB 3836.3-2010) 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被标准 GB/T 3836.3-2021(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中心、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起草人:王军 、项云林 、靳芝 、范光 、於立成 、李江等 。
GB 3836的本部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增安型“e”的设计、结构、检验和标志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1kV(交流有效值或直流)、采取一些附加措施保证在正常运行或规定 的异常条件下不产生危险温度、电弧和火花的电气设备。
本部分是对GB 3836.1-2010通用要求的补充和修改,如果本部分的要求与GB 3836.1-2010的 要求有冲突,则以本部分为主。
注:增安型“e”可形成设备保护级别EPL Mb或EPL Gb,详细信息见附录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