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环境 第18部分:本质安全系统 (GB 3836.18-2010) 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 第18部分:本质安全系统》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被标准 GB/T 3836.18-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等。
起草人:张刚 、徐建平 、付淑玲 、李江 、周斌涛等 。
GB 3836的本部分规定了对整体或部分拟用于Ⅱ类爆炸性气体环境中、防爆类型为本质安全型“i”的电气系统结构和评定的特殊要求。本部分供本质安全系统的设计人员使用,他们可能是制造厂、专家顾问或最终用户工作人员。
本部分是对GB 3836.4-2010的补充,GB 3836.4-2010的要求适用于本质安全电气系统中的电气设备。
拟用于爆炸性环境的Ⅱ类本质安全系统内的设备应根据GB 3836.1和GB 3836.4给出表面温度组别。
按照本部分要求设计的Ⅱ类本质安全系统的安装要求在GB 3836.15-2000中予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