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环境 第12部分: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 (GB/T 3836.12-2008) 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 第12部分: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由TC9(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已被标准 GB/T 3836.11-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张刚 、李书朝 、刘绮映等 。
本部分规定了工业生产、存储和使用的可燃性气体、蒸气〈以下简称气体、蒸气〉的分级基本原则,提供了附录A中未列入的气体或蒸气的分级试验导则。本部分适用于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电气设备和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电气设备,根据其运用于环境中所含气体和蒸气的种类,选择设备的相应类别和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