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 第2部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Ⅱ类内燃机 (GB 20800.2-2006) 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 第2部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Ⅱ类内燃机》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内燃机研究所等。
起草人:张显力 、王军 、瞿俊明等 。
GB20800的本部分规定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II类2D级和3D级往复压燃式内燃机(以下简称为 内燃机)的安全要求和(或)安全措施,用于消除或限制往复式内燃机可能产生的各种危险和危害。
本部分适用于内燃机的防爆结构设计、制造和检验。
本部分不适用于加工、制造和储存炸药场所中使用的内燃机。
本部分不适用于点燃式内燃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