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 第3部分:存在甲烷和(或)可燃性粉尘的地下矿区巷道用I类内燃机 (GB 20800.3-2008) 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 第3部分:存在甲烷和(或)可燃性粉尘的地下矿区巷道用I类内燃机》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起草人:张显力 、王军等 。
GB 20800的本部分规定了存在甲烷和(或)可燃性粉尘的地下矿区巷道用Ⅰ类M2级往复压燃式发动机的安全要求和(或)安全措施,用于消除或限制内燃机可能产生的各种危险和危害。
本部分适用于内燃机的防爆结构设计、制造和检验。
本部分不适用于要求特殊条件的Ⅰ类M1级内燃机。
本部分不适用于加工、制造和储存炸药的场所中使用的内燃机。
本部分不适用于点燃式内燃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