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 (GB 12476.2-2010) 国家标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被标准 GB/T 3836.15-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常州裕华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华荣集团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李书朝 、张刚 、陈瑞 、李江 、周金良 、吴旭东等 。
本部分规定了用于可燃性粉尘存在量可能导致火灾或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仪器和关联设备,确保其安全使用的选型、安装的通用要求,是对基本电气安全方面要求的补充。本部分的要求仅适用于处于正常或接近正常大气条件下的电气设备。对于其他情况,可需要附加预防措施。本部分不适用于不需要氧就能燃烧的火炸药粉尘,也不适用于自燃物质。本部分不适用于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或甲烷和/或可燃性粉尘可危及的这些矿用装置的表面部件。本部分不考虑由于粉尘中可燃性或毒性气体泄漏产生的危险。本部分规定的要求是对非危险场所用装置和设备要求必不可少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