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 (GB 7000.18-2003) 国家标准《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被标准 GB/T 7000.223-202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惠州雷氏照明有限公司。
本部分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在普通室内使用的钨丝灯特低电压照明系统的要求。并联的灯具由自由悬吊连续支承的导体或型材供电。系统输出电路的电流不超过25A。
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 (GB 7000.18-2003) 国家标准《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被标准 GB/T 7000.223-202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惠州雷氏照明有限公司。
本部分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在普通室内使用的钨丝灯特低电压照明系统的要求。并联的灯具由自由悬吊连续支承的导体或型材供电。系统输出电路的电流不超过25A。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