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 体外引发碎石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22-2003)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 体外引发碎石设备安全专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被标准 GB 9706.236-2021(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专用标准适用于体外引发碎石设备(按2.1.101的定义)的安全。
本专用标准的适用性限于直接涉及碎石医疗的部件。例如(不仅限于),压力脉冲发生器,患者支撑 设备和与它们有关的成像及监视设备。其他设备例如患者治疗所使用的程控计算机,X射线和超声设 备不包括在本部分中。因为它们有其他适用的标准。
由于本专用标准已发展成为应用于碎石设备的标准,所以只要其他治疗性体外压力脉冲设备无有 效标准,本部分可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