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心电图机安全专用要求 (GB 10793-2000)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心电图机安全专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被标准 GB 9706.225-2021(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此标准规定了在2.102中给出定义的、旨在提供可取下供诊断用的心电图图谱的心电图机安全专用要求。此标准也适用于心电向量图机和负荷测试仪。
此标准规定的是最低限度的安全要求。
此标准不包括心电图机在救护车、心音图机、心脏监护装置、多导联描记器、遥测装置、特殊试验(例如:希氏束心电图机)等中使用的那些特殊要求。
对带有可直接进入心肌纤维的微电极的心电图机也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