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技术规范 第13部分:叠氮溴化丙锭-荧光PCR检测程序 (DB32/T 3762.13-2021)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葛以跃、崔仑标、刘丹丹、朱宝立、迟莹、吴涛、朱小娟、吴斌、赵康辰、乔乔、徐勤、杜雪飞、戚晓飞
本文件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PMA-qRT-PCR检测,为判断样本中的新型冠状病毒是否具有感染性提供辅助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