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50部分:德尔塔等变异株密切接触者判定 (DB32/T 3761.50-2021)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胡建利、施超、李建军、王福如、霍翔、竺丽梅、薛浩、王寅、黄昊頔、戴启刚、许可、张军、朱凤才、陆伟、武鸣、朱宝立
本文件适用于德尔塔等变异株引起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本地流行期间,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的判定,其他变异株引起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判定也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