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车场站智能化设施配置指引 (DB4403/T 221-2021)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品牌建设促进中心。
起草人:张永平、曾浩、高波、杨志花、杨寓涵、谭韵、黄健彬、张天宇、邹雪中、廖汉秋、赵亮、刘彬、赵云龙、蒋青青、赵丰永、唐华、林燕聪、吴萍、江彦旎、谢妙琦、秦益楠。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公共汽车场站智能化设施的建设工作。
公共汽车场站智能化设施配置指引 (DB4403/T 221-2021)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品牌建设促进中心。
起草人:张永平、曾浩、高波、杨志花、杨寓涵、谭韵、黄健彬、张天宇、邹雪中、廖汉秋、赵亮、刘彬、赵云龙、蒋青青、赵丰永、唐华、林燕聪、吴萍、江彦旎、谢妙琦、秦益楠。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公共汽车场站智能化设施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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