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运行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DB4403/T 226-2021)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再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锡创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日科技有限公司、中质信特种设备物联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华盾(深圳)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平安国际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军、郑穗华、陈泽果、林铄众、鲍献华、潘海宁、李海燕、谢凡、刘继峰、李响、詹炜、陈桂洲、肖文康、李君斌、汪青根、张良、卜灵伟、贝小岗、林航、周力、黄维纲、靳旭哲、李明治、陈豪、薛庆康、彭钟立、刘鑫、宋新军、黄思琴、颜永旺。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电梯运行监测系统的建设运营。